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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6 18:19:10 股吧网页版
弘宇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杨公随)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7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同时,将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积极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对相关事项认真审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杨公随,毕业于河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教授,注册会计师。就职于山
东财经大学;2020 年 10 月至今任三元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
至今任明仁福瑞达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杨公随 独立董事 5 5 现场/通讯 赞成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 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投票情况

杨公随 独立董事 2 2 现场/通讯 赞成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均出席了召开的委员会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对相关会议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表决,且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相关职责,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方式,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内审工作的计划安排,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充分探讨和交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重点工作情况进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现场调研等形式,深入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6天。本人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保持充分的沟通,详细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多次通过电话、现场等方式了解公司财务管理、风险防控情况,指导公司持续改
善和加强财务体系建设,不断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4年度,着重了解需要本人发表意见的事项及相关事宜,重点对公司对外担保、续聘会计师、董监高薪酬、财务会计报告、内控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调查和了解,运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与此同时,时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公开报道。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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