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 2025 年 4 月 5 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 16: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兆华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监事:王兆华、滕聪、赵绅懿、吴轶涛、张海滨
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辛晨萌
列席会议证券事务代表:高晓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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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4、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2024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5、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6、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6,868,081.1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72,155,471.68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股本169,875,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16,754.16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经审核,监事会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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