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5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召开
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8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8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 3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该列打钩的栏目
提案编号 提案名称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0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
3.00
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
4.00
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
5.00
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人员薪酬的 √
6.00
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
7.00
议案》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等 √
8.00
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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