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 2025 年 4 月 5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 14: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
(4)公司董事长柳秋杰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柳秋杰、刘志鸿、王铁成、辛晨萌
通讯出席会议董事:王锋德、柴恩旺、杨公随
现场列席会议监事:王兆华、滕聪、赵绅懿、吴轶涛、张海滨
现场列席会议非董事高管:张立杰、李春瑜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
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柳秋杰先生就其2024年度工作情况和公司业绩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并对2025年度公司的经营计划进行了报告。
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
6、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6,868,081.1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72,155,471.68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股本169,875,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16,754.16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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