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6,678,964.9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67,896.5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3,875,518.39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72,155,471.68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72,155,471.68元。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股本169,875,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2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16,754.16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预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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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公司资金运转需求和公司正常经营。
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416,754.16元(含税),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18%。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416,754.16 13,067,320.00 13,067,32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6,868,081.16 21,540,687.91 22,611,233.69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73,875,518.39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72,155,471.68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0,551,394.16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0,340,000.92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30,551,394.16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
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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