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21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等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事项。相关变更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与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3 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270.92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
用人民币 4,025.8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245.06 万元,已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17】第3-00030号《验资报告》。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2017 年 8月 18 日公司同华英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以下分别简称“恒丰银行”、“烟台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平安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度,公司为了方便统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一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烟台银行账户内余额转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15000089267973),
资金用途仍为“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公司已办理
完成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
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银行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本次变更前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序号 开户人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专户用途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15000089267973 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 853545010122603049 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其相关审议程序
2018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8月 23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新论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及相关
公告。
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长建
设周期的议案》,保荐机构华英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新论证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并延长建设周期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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