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要求,始终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 11 月 18 日,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职务,现就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谢晓尧,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1991 年 7 月至今,任教于中山大学法学院,从事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的教学科研工作,现为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拟上市公司普洱澜沧古
茶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 9 月至 2024 年 11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会。本人任职期间,应出
席董事会会议 4 次,出席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其
他独立董事出席,未出现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召开会议前仔细审阅会议资料,主动获取并了解相关背景信息,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发生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会议提出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董事会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参加次数 数 参加次数 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次数
加会议
4 4 0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担任委员,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召集并出席了 3 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2024 年半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价,调整独立董事薪酬进行审议,本人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发生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本人出席了 5 次审计委员会,就
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审核与监督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发生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提名委员会,本人出席了 3 次提名委员会,对
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换届选举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等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发生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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