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16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7月18日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345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94元。截至2017年7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4,681.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05.1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576.6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1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5,050.99万元,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197.72万元后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65.1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27.94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减手续费净额237.25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765.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0,816.00万元。
综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0,81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72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募投项目均已投入完毕,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合计0.72万元,均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3.11的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监事会以及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截至2025年4月22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72万元转出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应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9年9月16日经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8月3日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5月18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深圳深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7月1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互联网综合物流服务项目”及“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项目”实施的主体由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2018年11月14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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