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
1996 年 7 月至 1998 年 9 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孝感市分行任法律顾问;2001 年 7 月至
2002 年 7 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任职;2002 年 7 月至 2003 年 7 月在广东发展银行
深圳分行任法律顾问;2003 年 8 月至 2012 年 12 月在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3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在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任合伙人;2018 年 1 月至今在北京市
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会议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投票次数
加次数
董事会 8 5 3 0 0 8
股东会 4 1 3 0 0 不适用
(二)2024 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提名委员会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人才需求,积极为公司人才选拔建言献策。
(2)战略委员会
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对公司薪酬计划的调整进行了讨论,并提出合理性建议。
(三)2024 年度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和列席了公司股东会会议,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此外,本人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年审会计师事务沟通情况
在 2024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的汇报,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在年报披露前,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年度审计总结的汇报并发表意见,并积极与年审机构、公司财务部门、证券部沟通。通过上述方式,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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