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2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的制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名单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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