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 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3 年 11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
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
2、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规定了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 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 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 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 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 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3、财政部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
会【2023】11 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 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 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
体要求。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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