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绿茵转债”将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按面值支付第四年利息,每 10 张绿
茵转债(面值 1,000.00 元)利息为 15.00 元。
2、债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29 日
3、除息日:2025 年 4 月 30 日
4、付息日:2025 年 4 月 30 日
5、绿茵转债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00%、
第四年 1.5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6、绿茵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4 月 29 日,凡在 2025 年 4
月 29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 年 4月 29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起息日:2025 年 4 月 30 日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12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绿茵转债”,债券代码:127034),根据《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条款的规定,在“绿茵转债”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绿茵
转债”2023 年 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绿茵转债”基本情况
(一)发行证券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
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 71,2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712 万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至 2027 年 4 月 29 日。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的 113%(含最后一期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八)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绿茵转债”信用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6 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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