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桥路 10 号京泉华科技产业园 1 号楼 20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
2.00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
3.00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提案 √
4.00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
5.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
6.00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年)的提案 √
7.00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
提案
8.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的提案
9.00 关于 2025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 √
10.00 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
股票的提案
11.00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三个解锁期 √
及预留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提案
1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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