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7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拟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对审议事项发表以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预计额度系基于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合理需求,并经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独立性,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政 马利军
2025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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