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估报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履行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健拥有合伙人(股东)238 人,注册会计师 2,27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天健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34.8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18.40 亿元。2023 年度,天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706 家,
收费总额 7.2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建筑业,综合,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估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天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上述议案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等进行审查,认为天健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 具备审 计的
专业能力。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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