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2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
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
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
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关规
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
前执行。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上述企
会计准则解释。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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