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0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由深圳市卫武光
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12 年 12 月 29 日,依据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文件(深光发财〔2012〕396 号)批准,公司以经审计的 2012 年 8 月 31 日的净资产折股,公
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 6 月 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 2,700
万股,并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471818P,注册资本 22,68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战。
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碧眼社区光侨大道 3402 号办公楼一层。
本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生产经营血液制品。
本公司除子公司深圳市卫光生物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深圳市卫光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物业租赁、物业管理业务,深圳市卫光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业务,其余子公司均从事单采血浆业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公司至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的方法和选择依据
1.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以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为原则,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考虑。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以相关项目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的一定比例为标准;财务报表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以是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导致盈亏变化、是否影响监管指标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为依据。
2.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在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基础上,以具体项目占该项目一定比例,或结合金额确定,同时考虑具体项目的性质。某些项目对财务报表而言不具有重要性,但可能对附注而言具有重要性,仍需要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相关重要性标准为: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占应收款项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或当期计提
坏账准备影响盈亏变化
重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单项金额占当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
元,或影响当期盈亏变化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 单项金额占应收款项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投资预算金额较大, 当期发生额或余额占固定资产规模比例超过
10%
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项金额占应付账款总额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
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项金额占其他应付款总额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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