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2025 年 4 月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5 年 04 月 21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大信审字[2025]第 5-00037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姚翠玲、陈鹏
审计报告正文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营业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贵公司主要从事血液制品的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通过具备相关资质的经销商销往终端医疗机构,少部分直接销售至终端使用医疗机构。如贵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十七)所述,贵公司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总额为 1,203,192,257.65 元,其中通过经销商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比 89.03%。贵公司的经销模式包括买断和代理两种形式,由于收入确认时点因模式不同而存在差异,区分依据主要依赖经销协议约
定的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在买断模式下,贵公司对经销商的控制程度不尽相同,可能存在通过经销商囤积不合理库存的风险,从而导致收入提前确认甚至虚增收入的情况。因此,在经销模式下,营业收入确认具有较高的重大错报固有风险,基于此,我们将营业收入的确认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对贵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评估控制设计的合理性与执行的有效性。通过实施测试程序,验证相关关键控制是否得到有效落实,为收入确认的可靠性提供保障;
(2)深入了解贵公司财务核算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复核收入确认政策及其在报告期内的一致性,确保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行业惯例,并与经销模式相匹配;
(3)获取并审阅贵公司与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协议,重点核实合同关键条款,包括发货与验收条件、付款与结算安排、退换货政策等,以判断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的合理性;
(4)通过查询经销商工商登记信息并询问贵公司相关人员,确认经销商与贵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同时,通过分析了解经销商的变动、合同执行等相关情况,判断是否存在货物虽存放于经销商处但控制权仍由贵公司保留的情形;
(5)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将贵公司本期产品销售金额、毛利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识别异常波动并分析其合理性,以佐证收入确认的恰当性;
(6)获取贵公司供应链系统中退换货记录并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存在影响营业收入确认的重大异常退换货事项。采用抽样测试方法,根据抽样总体规模、重要性水平及保证系数确定样本量,查阅与经销商的合同、购货订单、发货单据、冷链运输单据、记账凭证、回款单据等,验证营业收入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7)结合应收账款审计,选择主要客户或经销商对报告期内销售额实施独立函证程序,并结合期后回款情况进一步分析收入的真实性,确保不存在虚构交易或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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