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2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25 年 11 月 18 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11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到 3 人,实到 3 人,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刘维刚主持。全体委员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1. 2022 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 9 名因离职触发异动情形,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441,000 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 2022 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其中 1 名激励对象未
在行权期内完成行权,根据《2022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所涉及的共计 13,500 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2022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标准为: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2024 年累计净利润较基数增长不低于 330%,或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2024 年累计营业收入较基数增长不低于 285%。因 2024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上述标准,根据《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所对应的 783,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 2022 年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2022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标准为: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2024 年累计净利润较基数增长不低于 330%;或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2024 年累计营业收入较基数增长不低于 285%。因 2024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上述标准,根据《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所对应的 252,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本次注销共计 1,489,500 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还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出席会议委员(签字):
刘维刚 孙震 栾甫贵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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