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吴明芳作为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就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196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 7 月参加工作,
会计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正高级经济师。先后任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财经学院教师、财务处处长、审计处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资产管理处处长、财经学院党总支书记。现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及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或者成员,未担任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其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的规范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在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的
董事会会议共 11 次,实际出席 11 次;应出席的股东大会共 1 次,实际出席 1 次,
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会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必要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判断后投出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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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3次,审议了选举第五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议。
2024 年度,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共参加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了选举第五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相关事项。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2024 年度,本人未发现有需要独立行使或一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
权的情况。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 15 天,监督董事会相关决议的具体执行,深入了解公司最新经营动态;始终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实时关注涉及公司的相关报道,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提出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在 2024 年度,本人始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针对每一项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在认真细致地审核所提供议案材料及相关附件后,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2、对于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相关事项,本人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同时,严格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与完整性,切实有效地维护股东利益。
3、注重自身能力提升,积极加强学习。2024 年度,本人踊跃参加各类相关培训,对公司治理、独立董事责任以及股东权益维护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进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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