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2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2 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2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2 日
上午 9:15 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1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 5 号第 1-9 栋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特别提示:
1、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公司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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