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1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二〇二六年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了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对公司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予以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四条 内部控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适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关注提高运营与管理效率。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基本内容
第六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应充分考虑以下要素:
(一)内部环境:指影响公司本制度制定、运行及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企业文化、风险理念、经营风格、人事管理政策等;
(二)目标设定:公司管理层根据风险偏好设定公司战略目标,并在公司内层层分解和落实;
(三)事项识别:公司管理层对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内外事件进行识别,分清风险和机会;
(四)风险评估:公司管理层对影响其目标实现的内、外各种风险进行分析,考虑其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以便公司制定必要的对策;
(五)风险对策: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采取规避、降低、分担或接受的风险应对方式,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六)控制活动:公司管理层为确保风险对策有效执行和落实所采取的措施和程序,主要包括批准、授权、验证、协调、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财产的保护、职责的分离、绩效考核等内容;
(七)信息与沟通:指识别、采集来自于公司内部和外部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有效传递;
(八)检查监督:指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的过程,它通过持续性监督活动、专项监督评价或者两者的结合进行。
第七条 公司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股东会等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将逐步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职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八条 本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活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财务报告、信息系统与内部信息传递、合同管理等。
上述控制活动涉及关联交易的,还应包括关联交易的控制政策及程序。
第九条 公司应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不断完善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严格、认真地执行。
第十条 公司不断完善印章管理、对外担保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发票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专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公司不断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对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现、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 公司不断完善公司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管理政策,确保信息能够准确传递,确保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门及时了解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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