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刘书锦,作为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度,本人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辞去公
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书锦,出生于 1969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甘肃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融资八部部门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营业部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控制部执行董事,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深圳)执行总经理,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现任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2019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于 2024 年度出席董
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事会会议 次数
刘书锦 7 7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审计委员会,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于
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2024 年召开的审计委员会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7 7 0 0
刘书锦
2024 年召开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参加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3 3 0 0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主持召开了公司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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