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2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分配总额以实际分派金额为准。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 年度。
2、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2,322,877.14 元,扣除根据《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7,914,114.89 元,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 44,408,762.25 元,累计可分配利润为 563,396,301.30 元;公司 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79,141,148.92 元,扣除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7,914,114.89 元,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 71,227,034.03 元,累计可分配利润为 594,265,492.42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44,103,806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为 235,297,776 股。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的同时,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按照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 235,297,776 股计算,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4,117,866.56 元(含税)。
4、2024 年度内现金分红的说明
(1)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
股本 235,297,7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 元(含税),
共计派发 9,411,911.04 元(含税)。
(2)2024 年度内,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共计使用资金
113,712,296.91 元(含交易费用),并于 2024 年 10 月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注
销股份对应的回购金额共计 38,408,327.94 元(含交易费用)。
(3)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
股本 235,297,7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派发 14,117,866.56 元(含税)。
(4)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 2024
年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137,242,074.51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62.30%。
(二)本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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