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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00:23:04 股吧网页版
新天药业: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二零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特定对象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与外部机构或人员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更好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关注度和知名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制定并实施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特定对象来访接待”,是指日常工作中接受来自于公
司外部机构或人员以现场、电话、信函及交易所互动平台等交流方式,要求了解公司情况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接受股东、潜在投资者、政府机构、媒体、证券机构、研究机构、合作对象、社会公众等各类单位或个人对公司进行检查、调研、采访、咨询、洽谈、参观等。

第三条 本办法是对执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有效补充。

第二章 接待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调研机构及个人不得利用参与来访接待活动取得的信息从事
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违法、违规交易证券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在从事特定对象来访的接待工作中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工作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地、私下地或者暗示等方式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接待工作本着客观、真实和准确的原则,不得有误导性陈述,也不得有夸大或者贬低行为。

(三)保密原则:公司的接待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也不得在公司内部刊物或网络上刊载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四)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接待过程中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将主动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接待工作职责分工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为来访接待的第一负责人,有政府检查、机构调研、媒
体访问、投资者交流会、合作洽谈等重要沟通活动时,应积极安排时间接待交流。
董事长不便履行上述接待职责时,由副董事长代为履行。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对接要求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
发展战略、规范治理、业绩报告等方面相关情况的日常来访需求;负责安排董事长接待来访的工作计划和具体事务;负责公司任何部门向来访对象提供的涉及产品研发、市场销售、财务数据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影响的书面材料的审查;负责对外专用电子邮箱、专用电话、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互动平台的信息交流。
第八条 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和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现场来访人员的行
政与公共关系事务、组织来访人员的现场参观活动、协助董事长处理媒体关系和接待服务、配合证券部的接待来访事务。

第九条 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和生产部门、子公司配合做好生产现场的参观
接待,以董事长、证券部、行政管理部门的预约为准,提前做好参观安排。子公司的接待来访责任人为子公司总经理,子公司责任人应在预约时通知对方联系人提交访问提纲,对于调研公司敏感、重大信息等可能对公司股价造成影响的来访,应在与对方预约的来访时间前与总部董事会秘书衔接沟通。

子公司接待来访时应按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条 公司行政、生产、质量、研发、财务、内审、法务等专业职能部门
分别负责各类专业性来访的接待,各部门应建立来访登记手续,并遵照信息披露规则进行。对重大的专业性团体来访应事先向证券部报备信息,向外提供的书面资料交证券部预审。

第十一条 从事接待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

(一)董事长统筹、领导公司来访接待工作,应全面掌握公司基本情况,知
晓投资者关系和信息管理的基本法规和制度,主动处理重要接待事项。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应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具备经济、法律基础知识,掌握证券、财务、资本市场的相关知识和政策制度,了解各种金融产品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具备处理本职工作的基本技能。

(三)公司其他负责接待来访交流的管理层人员,应熟悉分管工作范围的基本情况,清楚本职工作内容,知晓公司相关制度。

(四)各部门安排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接待来访,工作人员应品行端正,忠于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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