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
理工作,搭建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增强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各类风险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促进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和战略
目标的影响,包括战略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舆情风险等。
(一)战略风险:没有制定或制定的战略决策不正确,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二)经营风险:经营决策的不当,妨碍或影响经营目标实现的负面因素;
(三)市场风险:包括市场拓展、品牌管理、营销策略、产品质量、销售管理等方面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管控、资金链断裂、融资管理、费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
(五)法律风险:没有全面、认真执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规定,影响合规性目标实现的因素;
(六)舆情风险:包括不实信息、负面报道等公开渠道信息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风险。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风险管理目标及原则
第四条 公司风险管理的目标服从且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通过积极管理风
险,保障公司稳健经营,规范发展,促进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风险管理的目标为:
(一)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三)确保对法律、法规的遵循;
(四)保障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降低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
第五条 公司风险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效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及工作机制、管理流程应能够有效管理公司面临的风险,并促进公司业务健康、快速发展;
(二)适应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应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业务实际、管理模式、风险状况相适应,根据市场环境及业务发展变化情况,持续动态地进行调整完善;
(三)重要性原则。公司应当对重要业务、重大事项、重点操作环节和高风险领域实施重点管理;
(四)制衡与独立性原则。公司内部的部门和岗位设置应做到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和独立监督,承担风险管理的监督检查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
第三章 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公司风险管理组织包括以下组成部分: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董事
会下辖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总经理、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和子公司。
公司总经理、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和子公司是风险控制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是风险控制管理的第二道防线;公司董事会是风险控制管理的第三道防线。
第七条 董事会承担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公司风险目标;
(二)审议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三)审议风险管理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的主要职责为:
(一)为公司发展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风险管理职责。
第九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一)牵头制定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组织开展公司风险评估工作,制定风险应对预案,编制风险管理相关报告;
(三)定期进行风险管理培训,指导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和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
(四)就风险管理其他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第十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一)将风险管理纳入审计范畴,对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独立、客观的审查和评价;对审计中发现的风险管理问题,应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及时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承担公司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风险管理制度实施的有效性;
(三)执行风险管理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总经理负责风险管理执行指导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总经理承担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制定风险管理执行制度,指导制定具体执行计划,指导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和子公司展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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