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贵阳新天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纳入内控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1)公司层面:治理结构、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 内部监督、全面预算;(2)业务层面:对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投资、财务报告、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活动、采购与付款活动、 研究与开发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合同管理等,涵盖了所有重大交易和日常经营 管理活动。
3、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8.24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9.60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 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制订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 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资产、负债潜在错报金额大于资产总额的 10% ,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
元;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金额大于营业收入的 10% ,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净利润潜在错报金额大于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5%,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即由于会计差错使得原来为亏损的转变为盈利,或者由盈利转变为亏损;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重要缺陷:
资产、负债潜在错报金额在资产总额的 5%(含)至 10%之间(含),且绝对金额在 1,000 万元(含)至 3,000 万元(含)之间;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金额在
营业收入的 5%(含)至 10%(含)之间,且绝对金额在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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