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制药”,股票简称“ST天圣”)及相关人员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等,天圣制药及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群在内的22名人员被警告并处以罚款合计499万元。同时,因上述情况,2025年9月15日起,天圣制药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虚增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被罚
2025年1月7日,天圣制药及刘群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
经查明,天圣制药通过利用重庆泰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泓公司”)套取工程款,以及利用全资子公司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圣医药”)虚增中药材采购款等方式套取资金设立账外资金池。2017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天圣制药通过使用账外资金池资金支付销售费用方式,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75亿和4790.89万元。2017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天圣制药通过虚增中药材采购成本方式,分别虚减利润总额8257.92万元和1908.59万元。上述两项合计,2017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天圣制药分别虚增利润总额9220.43万元和2882.30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0.21%和20.61%。
天圣制药出资设立泰泓公司并控制其经营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泰泓公司应纳入天圣制药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但未披露。重庆吾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新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公司由刘群实际控制,系天圣制药关联法人但未披露。2017年和2018年,天圣制药未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4.81亿元和4863.11万元,分别占当期期末净资产的15.08%和1.49%。其中,天圣制药上市后,截至2017年7月24日,其未及时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29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且金额超过3000万元。天圣制药对上述关联交易,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也未在2017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导致天圣制药2017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认为,天圣制药在2017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中虚增利润,在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子公司、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拟决定对天圣制药2017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17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刘群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同时,对另外21名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公司已连亏六年半
天圣制药于2017年5月登陆资本市场,主要从事医药制造,业务范围涵盖药物研发、药品生产与销售,产品包括小儿肺咳颗粒、红霉素肠溶胶囊、银参通络胶囊、延参健胃胶囊、氯化钠注射液、葡萄糖注射液、血塞通注射液等。
在上市第二年,天圣制药的业绩急转直下,2018年归母净利润仅886.1万元,同比下滑96.42%,2019年至今,营业收入持续下滑,并处于亏损状态,六年半时间累计亏损10.90亿元。
2020年,天圣制药曾试图通过资产重组转型,向重药控股子公司重庆医药出售长圣医药51%股权,以达到剥离近年来业绩降幅较大的医药流通业务,缓解经营压力、推动业务结构调整。不过,此举未能挽救天圣制药的业绩。最新财务报告显示,2025年上半年,天圣制药实现营业总收入2.32亿元,同比下降17.49%;归母净利润为-3671.23万元。
另外,在其上市后一年的2018年4月至6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刘群、原总经理李洪、原副总经理李忠、原副总经理王永红还先后被有关部门留置或刑拘。
2019年5月,天圣制药及刘群收到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起诉书》,2020年3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判决天圣制药犯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并决定执行罚金381万元。刘群因犯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虚假诉讼罪等多项罪名,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同时没收财产800万元。此外,刘群还需退赔天圣制药被侵占和挪用的人民币共计1.25亿元。2023年12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最新判决显示,天圣制药无罪,刘群则维持了19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因控股股东涉嫌侵占公司资金触发其他风险警示,天圣制药股票交易自2019年6月5日起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此次又因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的情形,2025年9月15日起,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