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5 03:59:10 股吧网页版
年报虚假记载 ST天圣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来源:上海证券报


K图 002872_0

  9月12日晚,ST天圣发布公告,公司收到重庆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虚增利润、未披露关联交易等违法行为,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刘群等22名责任人被警告,并被罚款合计439万元。其中,刘群被处以90万元罚款及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同时,因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情形,自9月15日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

  回查公司此前公告可见,今年1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群进行立案。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案已由重庆证监局调查完毕。经查明,公司、刘群等违法的行为包括:公司2017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公司2017年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17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未披露关联交易。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2017年及2018年两年合计虚增利润约1.2亿元。公司利用重庆泰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泰泓公司”)套取工程款,以及利用全资子公司重庆长圣医药有限公司虚增中药材采购款等方式套取资金设立账外资金池,进而虚增利润。经核算,2017年,公司虚增利润总额9220.4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0.21%;2018年虚增利润总额2882.30万元,占比20.61%。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还显示,公司对其出资设立并控制的泰泓公司,以及由实际控制人刘群控制的多家公司等关联方均未予以披露。2017年及2018年,公司未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巨大,分别占当期期末净资产的15.08%和1.49%。其中,公司上市后,截至2017年7月24日,未及时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29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且金额超过3000万元。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也未在2017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导致公司2017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针对上述行为,重庆证监局认为公司违反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重庆证监局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拟决定对公司2017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17年和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刘群、时任公司总经理李洪、时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开胜等22名责任人员合计处以379万元罚款。

  刘群被认定为决策、组织违法行为的首要责任人,拟被处以警告合并罚款90万元,拟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时任董事、总经理李洪,副总经理王永红因组织、参与相关违法行为,违法情节较为严重,拟分别被处以罚款30万元并采取8年和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他多名时任高管、董事、监事等,因在知情或存在明显风险的情况下仍未勤勉尽责、保证报告真实性,均被处以警告及30万到9万元不同金额的罚款。

  ST天圣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进一步强化守法合规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学习理解和正确运用,持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值得关注的是,9月10日,ST天圣公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对控股股东刘群侵占挪用公司资金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刘群需退赔公司被侵占和挪用的资金共计1.25亿元(截至2021年4月8日,刘群占用资金本金及其利息已偿还完毕)。ST天圣在公告中表示,刘群目前未在公司任职,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结构,上述判决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

  ST天圣今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32亿元,同比下降17.49%;归母净利润为-3671.23万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