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 天圣 公告编号:2025-058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控股股东涉嫌侵占公司资金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天圣制药”)股票交易自 2019 年 6 月 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以
下简称“重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4号),根据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八项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 天圣”,股票代码仍为 00287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仍为“ST 天圣”;
3、股票代码仍为“002872”;
4、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 年 9 月 15 日;
5、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6、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人员收到重庆证监
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4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八)项的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 9.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9 月15 日起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和具体措施
1、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持续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加强对公司管理层关于合规管理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要求公司相关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2、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强化公司内外部重大信息沟通机制,确保相关主体在重大事项发生时,能够第一时间通知公司信息披露部门,同时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监察、审计职能,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优化内部控制流程管理,消除隐患,控制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四、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2910742
电子邮箱:zqb@tszy.com.cn
联系地址:重庆市朝阳工业园区(垫江桂溪)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选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9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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