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圣制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3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相关规定,对天圣制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20号)核准,天圣制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7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16日对天圣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17]41号)。天圣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18,561.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879.07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已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长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华西证券、上述五家银行及募投项目相关实施主体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初始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账户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专户 699668381 198,630,000.00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专 2501010120010012655 372,797,000.00
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南岸支行专 346030100100348106 209,098,700.00
户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渝北支行专 0205010120010028743 200,000,000.00
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长寿支行专 023900281310603 98,265,000.00
户
合计 1,078,790,700.00
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长寿支行专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于2020年注销。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天圣制药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口服固体制剂GMP技术改造项目、天圣(重庆)现代医药物流总部基地,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4 年度投入金额
口服固体制剂 GMP 技术改造项目 866.91
天圣(重庆)现代医药物流总部基地 52.46
合计 9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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