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隆股份”或“公司”)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伟隆股份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伟隆流体设备有限公司、莱州伟隆阀门有限公司、伟隆阀门有限公司(英国)、伟隆阀门有限公司(美国)、青岛伟隆五金机械有限公司、青岛卓信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偉隆(香港)實業有限公司、海南伟隆投资有限公司、伟隆沙特有限公司、伟隆(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伟隆(新加坡)有限责任公司、伟隆(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伟隆阀门(泰国)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采购和销售、战略发展、组织构架、企业文化、人力资源、投资和筹资、预算、成本费用、采购和销售、对子公司的控制、信息系统一般控制、关联交易、资产、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信息、法律、内部监督。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采购的原材料价格和质量波动风险、销售的市场竞争风险、国际贸易政策环境风险、汇率变化风险、市场需求变化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及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公司经营管理的各项流程规范,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对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缺陷,通过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潜在错报或披露事项错报程度进行判定,以本年度税前利润 5%作为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潜在错报金额<税前利润的 2.5%确定为一般缺陷;税前利润的 2.5%≤潜在错报金额<税前利润的 5%确定为重要缺陷;潜在错报金额≧税前利润的 5%确定为重大缺陷。
缺陷性质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定量标准 潜在错报金额<税前 税前利润的 2.5%≤潜在 潜在错报金额≧税
(影响程 利润的 2.5% 错报金额<税前利润的 前利润的 5%
度) 5%
关系 或 且 且
定性标准 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 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潜在 不采取任何行动导
(可能性) 潜在错报可能性极小 错报可能性不大 致潜在错报可能性
极大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以假设不采取任何措施该缺陷导致潜在财务错报大小作为判断标准。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潜在错报可能性极小确定为一般缺陷;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潜在错报可能性不大确定为重要缺陷;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潜在错报可能性极大确定为重大缺陷。
当存在以下迹象时,增加了重大缺陷的可能性,因此会特别关注以下情况: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在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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