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4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12 月 29 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
已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
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玉达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朝辉、郭志明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 4 次
会议,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方案。现根据证券监管要求,对原方案调整如下:
1、发行价格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4.69 元/股。根据《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发行人 2024 年年度
权益分派情况为,以发行人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的总股本 132,075,636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 1 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5 月 6 日。因此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由 24.69 元/股调整为 24.59 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26,242,401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足一股的,舍去取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3、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4,530.06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已扣减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出前次募集资金总额 30%的部分),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原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朝辉、郭志明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朝辉、郭志明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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