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8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3 次会议决议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 3 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由独立董事薛俊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举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或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剥离衡器业务,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聚焦汽车零部件业务,提高资产质量和竞争力,具有必要性,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
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定价合理,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导致未来关联方对公司形成潜在损害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3 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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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俊东 黄 蔚 郭志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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