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4 月 28 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 4 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
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文丽女士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对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发行对象将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4.6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分配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认购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分配股票
股利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根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32,879,402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足一股的,舍去取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限售期
均胜电子于本次发行完成前持有的香山股份股票将与本次发行所认购的新增股份适用相同的股份锁定期进行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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