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KPMG Huazhen LLP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8th Floor, KPMG Tower (特殊普通合伙)
Oriental Plaza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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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邮政编码:10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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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503233 号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香山股份”) 于 2022
年 4月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止的使
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就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香山股份前次募集 资金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止的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责任
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要求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香
山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 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KPM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
partners hi 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
organi s ati 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503233 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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