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17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6 年 10 月 15 日作为授予日,向 30 名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006,700 股,授予价格为 8.48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一)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来源:本次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0 人,包括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三)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4,006,700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6,914,991 股的 2.26%。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四)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8.48 元/股。
(五)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六)解除限售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5%
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5%
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七)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7 年-202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以2026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2026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00% 22.50%
以2026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2026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9.00% 51.75%
以2026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 以2026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2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19.70% 89.78%
(续上表)
考核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X)
A≥Am 100%
An
A=An 75%
A<An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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