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它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一项活动。内部控制主要目标如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负责。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完善和实施本部门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配合完成对公司各部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的检查。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应充分考虑以下基本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
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制度和流程等控制措施,确保影响公司目标实现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评价,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并及时加以改进。
第五条 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机构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创造全体职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六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货与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担保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系统管理等。
第三章 重点关注的控制活动
第一节 对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第七条 按照内外部有关规定,公司执行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政策及程序,并督促各控股子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
第八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包括下列控制活动:
(一)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制度,明确向控股子公司委派/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方式和职责权限等;
(二)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协调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策略、风险管理政策与
指导原则,督导各控股子公司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
(三)公司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对控股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制度与激励约束机制;
(四)制定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制度,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会审议;
(五)要求控股子公司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其董事决定或董事会决议、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公司财务应定期取得并分析各控股子公司的季度或月度报告,包括营运报告、产销量报表、资产负债报表、损益报表、现金流量报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对外担保报表等,并根据相关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报告;
(七)对控股子公司的内控制度的实施及其检查监督工作进行评价。
公司存在多级下属企业的,应当相应建立和完善对各级下属企业的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对分公司和对公司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控制度应当比照前两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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