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向吉英)
本人向吉英,2018 年 1 月至 2024 年 1 月,担任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向吉英,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曾任湖南省龙山电力公司技术员、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大项目办公室高级经理、招商局集团驻越南办事处高级经理;现任深圳职业技术大学教授、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
市宏钢光电封装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 月至 2024 年 1 月,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相关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
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出席 1 次股东大会,列席 1 次股东大会。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故未发表独立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积极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情况给公司董事会。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现场工作时间 2 天,了解了公司相关经营情况等。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专业、高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2024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了独立董事补选、修订公司制度等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根据自己的专长对公司的正确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感谢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对本人履职所给予的专业、高效的配合与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向吉英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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