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
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康生化”“上市公司”或“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江西饶信新能材料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绿康(玉山)胶膜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绿康(海宁)胶膜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绿康新能(上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对绿康生化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期间为公司首次披 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前六个月至上市公司 披露《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前 一日止,即2024年10月26日至2025年6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具体包括: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二)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三)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四)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五)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六)前述(一)至(五)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核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等,在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的相关机构和人员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相关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自查期间内,自然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相关机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自查期间内,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交易主体 买卖期间 累计买入(股) 累计卖出(股) 核查期末持股
情况(股)
绿康生化股份有 2024.10.26-
限公司-2023年员 2025.06.27 0 82,000 703,507
工持股计划
就上述买卖股票的行为,绿康生化已出具如下说明:
“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6月2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上述股票交易行为系依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实施,为独立的交易行为,有关员工持股计划及锁定期届满相关情况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与本次交易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绿康生化股票的情形。绿康生化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绿康生化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绿康生化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2、浙商证券
交易主体 买卖期间 累计买入(股) 累计卖出(股) 核查期末持股
情况(股)
浙商证券自营业 2024.10.26- 4,500 4,600 0
务股票账户 20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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