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七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上市公司”“绿康生化”)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豁免有利于积极推进控制权转让交易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
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后,公司将剥离亏损资产,未来不再从事光伏业务,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改善公司现金流,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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