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867 证券简称:周大生 公告编号:2025-018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 27 日,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 年度。
2、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
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10,106,025.42 元,母公司 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003,589,715.9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 50%,利润分配不
再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 母 公 司 当 期 实 现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1,003,589,715.9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926,167,570.14 元,扣除报告期
已实施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705,558,030.45 元及 2024 半年度利润分配
325,642,167.9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898,557,087.73 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 3,874,625,691.45 元,按照孰低原则,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公司积极践行尊重投资者、持续回报投资者的理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截至本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 1,095,926,265 股扣除公司回购
专 用 账 户 上 已 回 购 股 份 10,452,372 股 后 的 可 参 与 分 配 的 股 本 总 额
1,085,473,893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05,558,030.45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 2,192,999,057.28 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4、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及比例
(1)2024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以截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的公司总股
本 1,095,926,26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10,452,372 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 1,085,473,893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25,642,167.9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4 年 10 月 21 日,2024 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完毕。
( 2 ) 2024 年 度 利润 分 配 预 案 : 以 截至 本 披 露 日 的 公 司总 股 本
1,095,926,26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 10,452,372 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 1,085,473,893 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6.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05,558,030.45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累计派发现金股利 9.5 元(含税),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031,200,198.35 元,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2.09%。
(二)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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