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绍祥)
本人作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绍祥,男,新加坡国籍,1959 年出生,比利时鲁汶大学博士。曾任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教授,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并于2024 年6月18 日连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大会 1 次。本人出席
了全部会议。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调查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参与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文件,并对所议事项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4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董事 次未亲自参 股东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 加董事会会 大会
数 议 次数
陈绍祥 7 2 5 0 0 否 1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会议 1 次,无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第四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 2024 年 5 月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第一次会 23 日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本人作为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会议 3 次,无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 2024 年 6 月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会第一次会 19 日
议
第五届董事 1、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审计委员 2024 年 8 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第二次会 26 日 (非表决事项)
议
第五届董事 1、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审计委员 2024 年 10 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第三次会 29 日 (非表决事项)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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