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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7 20:11:11 股吧网页版
传艺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8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格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通创投”)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邹伟民先生持有公司143,83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68%,格通创投持有公司5,346,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5%,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685,667 股,占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3%。(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邹伟民、格通创投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本公告日,邹伟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3,8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68%;格通创投持有公司股份 5,34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8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转

3、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8,685,667,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895,222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5,790,44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4、减持期间: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

特别说明: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了
如下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17 年 10 月 26 日)收盘价
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本人上述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三十六个月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期间公司发生过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 25%,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二)关于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承诺

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时,本人将按照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积极采取措施以稳定股价。

(三)关于持股意向的相关承诺

本人具有长期持有公司股票的意向。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累
计减持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股份减持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本人提前将减持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如本人违反本承诺或法律法规减持股份,减持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

格通创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了如下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企业公开发售的股份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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