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4
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钧达股份”)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满良先生因其岗位重要性,延长其等待期为 48 个月、60 个月。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期共计 5 期,除张满良先生外的激励对象前三个可行权期对应解锁比例分别为 30%、30%、40%,张满良先生于第四、第五个可行权期对应解锁比例分别为 50%、50%。
2、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5 月 31 日至 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作出《关于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 2022 年 6 月 13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3.9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60.92 元/份。公司已完成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7、2023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一批)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 2023
年 1 月 16 日为预留授予日(第一批),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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