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8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采购业务、销售业务、预算管理、固定资产采购业务、资金活动、关联交易、筹融资业务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
1、治理结构
本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合理的决策机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的权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如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修改公司章程等。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在《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下可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
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会
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本公司管理层负责保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被有效执行而实施内部监控措施,以保证任何人不得凌驾于公司内部控制之上。本公司已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分别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建立的决策机制能够正确地、及时地、有效地保障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防范。
2、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公
司已按照《公司法》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内控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采购管理程序》《销售流程与客户需求评审控制程序》《薪酬福利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管理程序》《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制度》《资金管理规定》《费用报销制度》《成本核算管理办法》《存货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员工廉洁准则及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等。
3、规范了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系
控股股东与本公司之间的机构、人员、资产、业务的分离,明确了股东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享有出资人的权利。
4、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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