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8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文忠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沈文忠,作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 2024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沈文忠,1968 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太阳能光伏科学与技术专家,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995 年 6 月于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获博士学位。1999 年 9 月起任上海交通大学物理与天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7 年 1 月起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太阳能研究所所长。现兼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太阳能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太阳级硅及光伏发电研讨会(CSPV)大会秘书长,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欧普泰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股东单位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
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累计召开 4 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 4 次股东会
均予亲自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姓名 应参会议次数 亲自参会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沈文忠 16 16 0 0
1、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所有董事会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充分沟通议案、积极建言献策,未发生对公司议案表决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应参会次数 实际参会次数
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6 6
第四届战略委员会 1 1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6 6
第四届提名委员会 2 2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助力公司科学决策健康发展。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人担
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未超过 3 家。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充分利用参加三会会议;参与监管部门以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类合规培训;出席参加公司产品发布会以及行业相关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交流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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