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8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友隽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杨友隽,作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 2024 年度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因任期届满 6 年而离任,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杨友隽,1964 年生,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大丰县煤炭石油公司主办会计、中国石化大丰分公司财务物价股长、苏州益友实业总公司财务部主任、苏州审计事务所业务部副主任、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江苏润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兼副主任会计师、江苏新中大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主任会计师。现任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董事、主任会计师,江苏新中大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股东单位任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本人出席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累计召开 4 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 4 次股东会
均予亲自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姓名 应参会议次数 亲自参会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杨友隽 14 14 0 0
1、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所有董事会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充分沟通议案、积极建言献策,未发生对公司议案表决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应参会次数 实际参会次数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 6 6
第四届提名委员会 2 2
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5 5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助力公司科学决策健康发展。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
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人担
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未超过 3 家。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三会会议;参与监管部门以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类合规培训;出席公司业绩说明会、参加公司产品发布会与公司管理层交流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七)公司配合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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