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作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龙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盘龙药业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2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76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76,000,000.00 元,已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汇入公司开立
在 招 商 银 行 西 安 分 行 曲 江 支 行 账 号 为 129907180410909 的 银 行 账 户
150,625,400.00 元;开立在中国银行西安太白小区支行账号为 102498736801 的银行账户 49,568,400.00 元;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账号为 72010078801600005471 的银行账户 73,825,067.92 元;共汇入人民币274,018,867.92 元(已扣除承销商承销费用人民币 1,981,132.08 元),减除其他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034,5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1,984,367.92 元。
以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07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709 号《关于同意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9,352,74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29 元/股,认购款合计人民
币 301,999,974.60 元,已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汇入公司
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软件园支行账号为 103307746042 的银行账户
139,085,300.00 元 ; 开 立 在 西 安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阳 支 行 账 号 为
382011580000047922 的银行账户 114,000,000.00 元;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账号为 129907180410960 的银行账户 44,168,675.18 元;共汇入人民币 297,253,975.18 元(已扣除承销商承销费用人民币 4,745,999.42 元,不含税费用合计人民币 4,477,357.94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686,324.4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836,292.23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23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1、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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