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要求,始终秉持忠实、勤勉、尽责的职业准则,履行独董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专业支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 2024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具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独立性
1、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多岗位的法律实践经验
焦磊鹏,1983 年 2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中共党员,硕士学历,获得司法考试 A 证、证券从业资格证,西安市第十五届政协委员,陕西省司法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专家库成员。历任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北京市博儒(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现任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卓建(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2、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
本人作为我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本人今年履职概况
1、参与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及 3 次股东会,所有会议的
召集、召开内容和审批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准时出席全部会议,无缺席或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在行使表决权方面,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和表决后,均投以赞成票,未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或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本报告期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董事姓 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列席股东
名 次数 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焦磊鹏 6 6 0 0 否 3
2、参与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 年,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均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总结和计划、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研究和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均出席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会议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提
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均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事宜进行研究和审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1 次。本人严格按照《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履行相关责任,均出席相关会议,对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测的事宜进行研究和审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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